從用電到發電!全台37座污水廠年產1833萬度綠電 內政部力推能源自給
內政部推動公有場域綠能化,已在全台37座污水廠設置光電,年產1833萬度,並透過建築強制設置與後續擴充,加速邁向2050淨零。AI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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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加速綠能布局,先從公共設施下手。內政部表示,目前已在全台37座污水處理廠設置太陽光電,年發電量約1,833萬度,未來還有擴充空間,並同步推動建築強制設置太陽光電,讓都市從「用電者」轉為「發電者」,作為邁向2050淨零碳排的重要策略。
行政院日前召開氣候變遷與淨零轉型會議,內政部指出,已全面盤點可發展綠能的公有場域,優先鎖定污水處理廠與再生水廠作為示範據點。目前37座污水處理廠已完成光電設置,總裝置容量達14.35MW,不僅提升公共設施能源自給能力,也穩定供應綠電。
在制度面,內政部已與經濟部發布「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」,明定新建、增建或改建建築物,只要面積達1,000平方公尺以上,就必須設置一定規模的太陽光電設備。內政部強調,未來建築不只是耗能體,還會成為能源生產者,透過屋頂與外牆設置光電設備,提升都市整體能源自主性。
除了既有成果,政府也持續擴大潛力場域。內政部盤點,目前還有13座污水處理廠具備新增或擴充空間,預估可再增加約2.95MW裝置容量。推動方式也從過去只利用屋頂,進一步延伸到污水處理池上方,大幅提高可利用的日照面積。
至於地熱等其他再生能源,內政部說,在國家公園等環境敏感區域,仍以生態保育與景觀維護為優先,避免綠能開發影響自然環境。
內政部表示,未來將持續透過法規調整與示範案例,提升公部門綠能使用比例,同時帶動民間投入,逐步推進能源轉型,朝2050淨零排放目標邁進。
內政部表示,全台已有37座污水處理廠完成太陽光電設置,總裝置容量達14.35MW,年發電量約1833萬度,已能提升公共設施的能源自給能力。 內政部與經濟部已發布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,規定新建、增建或改建且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築,必須設置一定規模光電。 內政部指出,目前仍有13座污水處理廠具備新增或擴充空間,預估可再增加約2.95MW容量,並將光電延伸至污水處理池上方,擴大可用日照面積。精華 FAQ